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业新闻 > > 文字新闻
证监会正式批复大商所 为“合格中央对手方”
发布时间:2019-01-24  来源:证券日报  

  日前,证监会正式批复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为“大商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Qualifying CCP,简称为QCCP)。这是继原油、铁矿石、PTA期货品种实现国际化以来,中国期货市场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水平、通过对标国际行业规范增强市场吸引力、更充分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又一重要举措。

  期货市场中的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以下简称“CCP”)是指期货交易达成后介入期货交易双方,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以净额方式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的法人。作为诞生于期货市场的一项机制,CCP清算既可以大幅降低对手方的违约风险,又可帮助维持交易执行的匿名性。由CCP清算制度又衍生出净额结算、保证金制度等“独一无二”的CCP服务。CCP已成为现代清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被多数发达经济体认定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的核心组成部分。

  合格中央对手方(QCCP)是指已按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以下简称PFMI)要求建立起规范、完整的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并已得到监管当局认定的CCP。PFMI是由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于2012年4月份共同发布的,共有24项原则,其中22项与CCP有关,涵盖了CCP的总体架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结算、违约管理、一般业务和运营风险管理、准入、效率和透明度等八个方面。

  近年来,大商所对标PFMI中的各项要求,不断努力推进合格中央对手方的建设,通过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优化会员服务和管理、建立风险准备金与一般风险准备金制度等,已形成规范、完整的CCP清算机制,具备了QCCP的相关认定条件。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表示,相比普通的CCP,QCCP在对手方交易风险敞口权重等国际监管要求上更加优惠,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外投资机构和投资者参与国内期货市场交易,提升交易所的国际影响力,对交易所、市场参与者和整个期货市场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接下来,大商所将严格遵守PFMI的各项要求,做好后续的定期市场信息披露等,持续推动和完善相关工作。

上一条:商务部:消费升级 恩格尔系数进一步降低
下一条:今年国务院将为企业减负超万亿元 降费占六成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