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发布时间:2022-08-16 来源:宁海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
“这两年,我们小微企业投标政府采购项目享受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了,履约保证金下调后还能大幅减少资金支出,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近日,在一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某公司负责人娄先生高兴地表示。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通过价格评审优惠、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预付款比例等举措,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续执行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政策,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确要收取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并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近两年,履约保证金上限金额实现了由合同金额10%下调至5%、2.5%、1%的三连降。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同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时,对中标企业给予提前支付资金支持,目前我县预付款最低比例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至40%。今年以来,此举为中标企业盘活可周转资金近2000万元。
此外,中心还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小微企业报价从原先的最低优惠幅度6%调整为10%给予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