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从区机关事务中心获悉,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今年3月采取召开片区会、听取工作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了考核。日前,考核结果揭晓,我区获评“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优秀区县。
据悉,2020年,我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201.29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0.8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水资源消耗26.99吨/人,与2015年同期比较,分别下降10.75%、11.41%、15.35%,圆满完成重庆市下达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组织保障持续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考核体系日趋完善。将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出台了考核评价标准,并根据考核评价标准对全区镇街和部门实施了考核并通报。
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合川区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合川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合川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制度》《合川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合川区党政机关绿色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宣传培训扎实开展。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十三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共制作节能知识展板758块,悬挂宣传标语条幅297条,张贴节能宣传画3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2953份;组织节能专题培训6次,参训人员820人次。
示范创建效果显著。2018年,区级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区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三部委授予2017-2018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9年我区15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单位,2020年我区34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重庆市级节约型机关,33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