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财政局完成全县集中采购机构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丰县财政局 发布开发区: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4号)、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丰财购〔2022〕8号)部署,近日,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牵头,会同丰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政策法规科组成考核小组,对集采机构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取相关资料,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对列入考核内容的5类25项指标进行了测评。2021年,集中采购机构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全年共组织采购项目44个,采购预算价65970.9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3428.50万元,节约资金2542.42万元,节约率3.85%。批量采购情况执行良好,全年共实施批量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价2257.62万元,成交金额1942.35万元,节约资金315.27万元,节约率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