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决算审计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内城河整治情况的报告,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刚、王中先、王长健参加,副市长惠星、孙红东列席会议。
刘荣华指出,2021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深化财税改革,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市审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成效,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规范、合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定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全力惠企纾困。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不断提升政策效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抓好组织收入。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挖掘增收潜力,千方百计拓展税源,挖掘存量,争取增量,促进财税收入平稳增长。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泰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
就做好内城河整治工作,刘荣华希望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内城河整治事关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事关人居环境改善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关键问题解决到位。要加快治理进度。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根源,对调查报告和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在专题询问中指出的问题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确保每项治理工程都能够科学快速有序推进。要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形成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具体、高效规范的执行体系。要创新“建、管、护”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惠星作表态发言。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对内城河整治工作进行了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