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营造优良的大学生创业环境,永川通过四项措施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营造计划。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放宽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降低登记门槛,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其在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优化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加大免除反担保贷款力度,提高贷款限额,在“十四五”期间,将毕业5年内在永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院校和户籍不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到30万元,超出重庆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部分的贷款由区财政全额贴息。
加大融资支持措施力度。充分发挥永川区创业投资种子基金、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等3只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规范发展,灵活高效满足大学生创业融资需求。鼓励大学生入库科技型企业,大力培育双高企业,对双高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担保服务费给予50%补贴。对成为科技型企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规定兑付2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
支持休学创业。引导职业院校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支持高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定期在创业大学生中选树永川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组织创新创业典型进入高校、园区开展广泛宣讲,充分发挥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激情,将创业意识转变为创业实际行动,带动高校学生群体实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