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松阳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市中院“四项建设”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松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平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陈伟平院长指出,全省法院“四项建设”推进会召开之后,市中院马上组织全市法院大检查,反映出市中院贯彻落实推进会精神的巨大决心。全院要对标市中院检查组反馈的共性、个性问题,制作整改清单,以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对待,以最坚决、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
一是强化精准思维,确保“四项建设”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做到问题整改精准到人。对照检查发现的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责任到人。共性问题要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问题分析精准明确。对照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特别是顽瘴痼疾,要有针对性;整改目标精细可量化。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实现既“治标”、更“治本”。
二是注重统筹联动,把整改工作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紧密结合起来。
注重外部和内部联动。把日常自查整改和市中院检查反馈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统筹发展与安全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的情况。要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重点人员和敏感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整改工作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两个维护”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密结合起来。
三是注重闭环意识,在推动问题整改中促进法院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针对本次检查反馈的问题对照剖析,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认领主体责任,问题清单人手一张,逐条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等方式,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发现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切实保证整改成效。同时要深刻反思,在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机制建设等方面“举一反三”,确保在推动问题整改中促进工作整体效能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