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发出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开发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1月8日上午,武进区潞城老丁家服饰店店主丁女士从常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一张营业执照,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常州经开区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像丁女士这样的网店店主,也有了专有的称谓——电子商务经营者。
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商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为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只要提交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不再需要再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大大简化了申请材料,方便了群众。
常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相关人员介绍:“截至1月15日,辖区已经登记了两家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电商经营户,经营范围以服饰、日用品为主。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它对中小商家的主体身份、平台的责任、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将对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需要提醒的是的电商法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在领取到营业执照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