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黔江区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促进全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壮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黔江区出台《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办法指出,自办法施行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凡在黔江区注册并从事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机构均可适用。奖励扶持范围涵盖粮油产业、生猪产业、肉(奶)牛产业、蚕桑产业、烤烟产业、蔬菜产业、水产养殖业和其他特色产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对 “粮油桑猪(牛)”主导产业和“烟果渔菌(药)”等特色规模产业予以重点支持。
依据办法,黔江区支持优质粮食规模种植和稻油轮作油菜规模种植,对符合国家要求且规范化种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优质稻每亩补助300元,特色甘薯和马铃薯每亩补助250元;稻油轮作规范化种植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200元。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免费对全区生猪品种进行良种化,对新建年出栏1000头规模的标准化猪场,每场一次性补助10万元,每增加出栏规模1000头,补助标准增加10万元,单场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经申报审批新引进的二杂及以上标准母猪每头补助1000元。对生猪实行强制免疫并对强制扑杀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
依据办法,政府免费支持全区能繁母牛养殖场(户)肉牛品种改良,对全区饲养牛5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当年新生母犊牛给予每头1000元的补助,以支持能繁母牛扩群增量。支持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和新建奶牛场发展,对养殖规模50头以下的,按每头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养殖规模50头以上的,先按每场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以后每增加10头规模,增加一次性补助3万元,单场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建1000头及以上规模标准化奶牛场,从区外购进优质奶牛按每头5000元给予补助。支持牧草种植。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皇竹草、芦柑草、芭蕉草、动物蛋白菜等多年生牧草达25亩(含)以上的,按照一次性每亩6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办法支持蚕桑产业发展,对每亩新建桑园补助1350元,用于种苗、栽植底肥、地膜等。对桑蚕茧生产补助实施共育补助、桑蚕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桑园管理肥料补助、养蚕户培育补助。对养蚕设施建设进行补助,新建1个30平方米的钢架双层隔热养蚕大棚,每个补助5100元;支持以脱贫村、脱贫户为重点的老旧蚕房改扩建工作,对改扩建1个30平方米合格的室外养蚕大棚,一次性补助2000元。按乡镇当年蚕茧增量,对乡镇低效闲置桑园提质增效每担补助300元,并对桑地(大棚)间作(轮作)补助。办法支持烤烟产业发展,按每亩250元的标准给予烤烟生产物资投入补助,按上一年度的烟叶税提取10%以上建立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用于对烘烤场、育苗大棚、烤房设施、烤烟路的维修补助。
办法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对连片50亩以上认定为新建设施农业保供的蔬菜基地,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投入一次性补助。对食用菌产业,新建食用菌简易大棚、新建喷淋系统、新建菌架、新建烘干设备均有补助,食用菌龙头企业、种植户建成300立方米食用菌冷藏库补助5万元。对羊肚菌生产专项补助,羊肚菌菌种补贴标准为800元/亩,2023年菌种补助下调20%。推行羊肚菌种植收益保险政策,保费标准500元/亩(其中财政补助每亩400元,种植户自筹亩100元)。
支持老旧渔业专用塘升级改造,对符合老旧渔业专用塘进行标准化改造的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尾水处理设施按每亩2万元的标准给予基础设施一次性补助。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对按标准新建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按每亩500元的标准给予基础设施一次性补助。按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投放鱼种,分类补助鱼种费用,新建稻渔面积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鱼种费200元;加大山坪塘及中小型水库的渔业开发利用,山坪塘每亩补助鱼种费200元,中小型水库每亩补助大宗鱼种费100元。
办法鼓励发展水果、优质李子、青蒿等其他特色产业发展,对集中成片50亩以上的猕猴桃、柑桔老果园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行品种改良。对2021年新建的10亩以上李子基地,每亩补助管护费200元,巩固发展。对青蒿种植户按回收产量每公斤补助2元,对青蒿种子按实际用种量给予补助。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1万元。支持农业品牌创建,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定,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备案认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国家驰名商标和获得国家级(涉农)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以及获得市级名牌农产品认定的,重庆市公用品牌巴味渝珍授权用标农业企业、获得市级(涉农)重庆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均有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