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主持召开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卢忠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剑波、张忠宏、陈兴俊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长江,市人民法院院长秦昌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严长江所作的市政府关于请求批准2021年度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了严长江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草案的报告;听取了资源规划局、水利局、教体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为实施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21年度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市政府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的决议》;会议形成了《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充分肯定了在疫情影响下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以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工作存在的问题。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围绕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源节流,突出民生保障,精准预算管理,提升资金绩效,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和收支审计问题整改,强化计划预算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聚焦产业强市,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城乡建设,打造美丽宜居新城,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打造“五个海安”、建设“五个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