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和监管工作。全市近百名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各相关业务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文旅局分管负责同志、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向参会培训机构负责人传达了《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文件精神,对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条件、核准程序、资金监管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会议还传达了安徽省文旅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滁州市文旅局等9部门关于修订《滁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并带领业主集体学习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对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针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并向经营户传达了市教体局对街舞、拉丁舞等体育类舞蹈的培训机构审批程序改革。
最后,市文旅局分管负责同志对经营业主提出要求: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双减”政策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双减”政策上来。要消除观望思想,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积极配合市文旅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新营业执照的核准办理工作。要坚守良心底线,作为培训机构要做好本职工作,务必做好安全工作,教好自己带的学生,对家长对学生负责。要牢记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场所门口设立疫情防控公示牌,按照标准完成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阵地不失。
下一步,市文旅局将正式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确保在过渡期内将我市符合条件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