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6月,黄山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生态补偿街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1-6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黄山市水质指数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8位。
着力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工业、城镇污染防治。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发挥新安江水质自动监测平台监测预警作用,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和水环境监管;今年以来完成市政雨污管网修复改造18.3公里、新建9.2公里;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二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建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网络;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发现的12个环境问题中已完成整改7个;配合省审计厅开展2019-2021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审计调查。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查溯源,已完成514.5公里河段人工排查和529公里河段航测,共发现入河排口793个,后续将强化排污口水质数据分析,组织编制流域入河排口方向性、规划性整治方案。四是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考核付费工作,督促各区县加快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机制并纳入考核;上半年完成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个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继续加强农药零差价集中配送和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已初步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体系。五是强化流域治理协同联动。督促河长履职尽责,首次开展对市级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健全跨界水环境应急处置机制,推进横江等13条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着力推进涉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1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层面共交办我市涉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按时序整改17个;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涉水信访件已办结67件、按时序整改3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涉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激励、惩戒闭环机制。拍摄制作第一季度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集中披露问题19个。重点查处偷排和超标排污、跨境倾倒固体废物、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1件,其中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累计处罚金额113.389万元。
着力推进水生态保护项目实施。2022年,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7亿元,拟支持实施9个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同时,重点谋划了望江山—丰乐河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暨绿色转型发展项目,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深度监督自查,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切实发挥生态环境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