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认定,你的情况符合相关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我们决定向你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1400元。”7月14日下午,一场特别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决定宣布仪式,在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由于申请人小于是一名聋哑女孩,交流不便,经办人员通过电子屏幕与小于进行文字沟通。
今年2月,小于被微信好友杨某骗到安亭镇一家旅馆,杨某以暴力手段意图对小于实施强奸(未遂)。过程中,小于被杨某拉拽殴打,导致颈部和膝盖受伤。“小于报警后,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同日将杨某刑事拘留。案件移送到我们检察院之后,我院经审查认为,小于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郁静娴说。
据了解,小于是一名来沪务工人员,案发后身心遭受重大创伤,无法继续正常工作,至今没有经济收入。一场事故,也让一家人的生活陷入窘境。“小于和母亲均是聋哑人,属于多重一级残疾,她的父亲无劳动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小于的父母都需要她来赡养。”郁静娴介绍。
随后,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也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过程中,郁静娴通过微信与小于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的同时持续对其开展心理疏导。最终,检察机关决定给予小于11400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请在决定书上签字,司法救助金会在审批之后,尽快打到你的银行卡中。”看到检察官助理郁静娴拿出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后,小于瞬间湿润了眼眶。现场,伴随清脆的键盘敲击声,显示屏上出现了郁静娴对小于饱含深情的叮嘱。小于竖起大拇指向着郁静娴的方向弯曲两下,用手机打下“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看着小于在我们的鼓励下重新慢慢振作起来,我们也对后续的工作开展更加充满信心。”郁静娴介绍,对于遭受犯罪侵害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都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此外,对贫困申请人的救助不止于发放救助金,还包含思想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内容。“接下来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增强救助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郁静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