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实施村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19-01-06 来源:全椒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全椒经济开发区
2019年元旦前夕,全椒县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合理落实村干部的社会保障工作,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印发《全椒县村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对范围对象、参保程序、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范围和对象。截止参保之月,全椒县在册的村“两委”成员(简称村干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2015年10月以来离任的村干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可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是参保程序。由村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审核,报县委组织部核准后,以镇为单位,到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村干部本着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愿意参加的,应签订不参保承诺书,报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村干部达到法宝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照规定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