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6)》(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崇明法院建院以来首次制发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围绕扎实推进新时代法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规划任务和实施要求四个方面,对区人民法院未来五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规划。
《规划纲要》指出,未来五年区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32项具体举措,其中六个方面是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院正确方向;发挥司法职能,精准服务保障大局;聚力主责主业,充分彰显公平正义;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审判体系;提升国际视野,助推法院创新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区人民法院生态司法体系逐步完善,生态司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司法效应持续扩大。《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生态司法立院、兴院、强院,把生态司法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构建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基础,各部门参与、全领域推进的生态司法大格局。探索在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探索设立派出法庭和生态保护专门机构,进一步完善长江口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举办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同时,区人民法院将精心审理涉金融创新、绿色金融等新类型案件以及对金融市场具有规则指引作用的典型案件,完善金融纠纷矛盾化解和风险预警机制。
“区人民法院将全面优化司法供给能力,不断完善生态司法体系,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宜业宜居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璇敏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到2026年,区人民法院要在司法业绩、司法服务、司法改革、司法科技、司法队伍等方面,实现执法办案更权威、生态特色更鲜明、民生保障更坚实、改革创新更有为、科技赋能更优化、队伍建设更过硬,努力打造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相匹配的新时代一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