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长施惠芳主持会议,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起草情况的汇报。根据《方案》,我市将坚持法治政府与整体性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数字政府协同推进,实施9方面37项重点举措,加快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到2025年,法治绍兴建设规划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全面完成,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政府行为稳定、透明、可预期,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短板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创建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于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意义重大。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聚焦绍兴急需、群众关切,突出立法地方特色,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范化,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推进整体智治,加快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体推进数字绍兴、数字政府、数字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加快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要强化制度保障,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府院府检良性互动,全面落实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在前列,为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奋力书写“两个先行”绍兴答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