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先生亲自将一面绣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雨山法院执行局干警雍俊手中。“他干事很认真、很负责,不论我什么时候给他打电话,他都接。即便有其他事没有接电话,他也会及时回电话,帮我解决实际困难。”李先生激动地对身边的人说道。
原来,2018年7月,被告肖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李先生借款10万元,出具借条一份,并约定了利息。李先生于当日向肖某转账10万元。在该款项出借后,肖某仅支付利息至2020年3月。后经李先生多次催要,肖某对本金及下欠利息一直未偿还。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肖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归还李先生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肖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李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肖某始终未履行。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的2021年3月份,将名下房产出售,并将款项转入其配偶名下。通过对买房人的调查发现,售房款100余万元,除去房贷后还剩50余万元。被执行人肖某通过其配偶将属于他的一半房款转移走了,逃避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执行干警及时与被执行人沟通,但其总是拖延履行,执行局决定移送公安局,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法院和公安局的双重压力下,被执行人肖某主动从外地赶回,向申请执行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并将另一起案件与本案合并执行,金额共计20余万元,分4期还清。申请执行人李先生对此非常满意。
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更是对法院干警的激励与鞭策。
在此次执行过程中,严厉震慑了被执行人,使其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和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下一步,雨山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遇到恶意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即便困难再大,也不能丢弃执行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