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相山区紧紧围绕推进乡风文明、加强基层民主治理、服务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有效推进。
全力实施社会救助。推进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做好农村低保动态化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18年,全区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5476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559.3319万元,人均月补助361元;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健康脱贫兜底保障,2018年全年救助162人次,支出6.74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智慧养老、五保供养,为农村青壮劳动力“松绑”,2018年全区供养农村五保老人347人,分散供养标准为年人均4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7200元,共计发放149.92万元;构建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整合闲置资源,建成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18年,向全区30位百岁老人发放资金13.32万元,向80周岁以上、不满百岁的低保和非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2万元,惠康、朝阳、温哥华、金谷曲阳等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院全部实现医养结合。
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分级分批开展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培训;扩大村务公开内容,广泛开展村级协商,引导群众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中依法有序表达意愿,凝聚发展共识。
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准确掌握人员数量、家庭经济情况、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台账管理,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317人,已建立起家庭、政府、学校各方尽职尽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关爱服务工作保障体系。
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把移风易俗写入村规民约,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在清明节前后集中宣传殡改政策,引导群众自觉破除殡葬陋俗;发挥婚姻登记处前沿阵地作用,倡导集体婚礼、绿色婚礼、公益婚礼等婚姻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