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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月底截止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北仑区传媒中心  发布开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记者从区人社局了解到,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将于6月底截止。区人社局提醒: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将按职工当前缴费基数的110%在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进行调整。

  具体申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参保单位应申报的对象为2021年12月底前仍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员(含2022年当年已退休人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年初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无需再次申报缴费工资。

  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填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202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工资收入(保留到元)=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数。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所有参保单位原则上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宁波”后,搜索“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事项,进行在线办理,申报表等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因特殊情况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可携带U盘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关于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启用,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保经办机构将采用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确定2022年度缴费基数。并依据省规则,统一对2022年1月起已经征缴的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进行差额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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