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在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的10个设区市、71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3个方面激励政策。
据了解,浙江省从2018年开始探索建立省政府督查激励机制,每年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支持。本次督查激励共157项次,其中激励设区市35项次,激励县(市、区)122项次。我县入选的2项分别为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凤凰行动”升级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推进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金融办坚持“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梯队战略,做优企业服务,精准跑、安心跑、加速跑推进企业上市,做强上市主体,加强专业对接,开辟上市绿色通道,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凤凰行动”计划。2021年,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丰硕成果,2020年12月-2021年2月期间,全县5家企业集中过会,实现10天2家、40天4家、60天5家的过会速度,创下全国区、县(市)纪录,“新昌现象”获《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报道点赞。
另一方面,我县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保护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发挥“最多跑一地”省级试点带动作用,织密“行政前置保护,企业自主保护和司法协同保护”三重保护网,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关口前移。知识产权改革走深走实,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唯一参与的县级单位“揭榜挂帅”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一链条保护”应用场景建设;创建全市首个知识产权“最多跑一地”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全省首个县域知识产权展示馆。知识产权保护有力有效,经办的案件被评选为全国“2020-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是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唯一入选的知识产权保护非刑事案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显著增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9件(全省平均数12件),位居绍兴市首位、全省前列。
目前,省级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兑现督查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确保督查激励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