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关心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重塑关心关爱理念、机制等,丰富完善多元化关心关爱体系,落实落细关爱举措,不断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把广大干部的精气神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努力为奋力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港城标杆营造暖心优质的干事创业环境。
根据《意见》,我区将牢固树立“大关爱观”,健全区委统筹指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联合,各部门(单位)、专家和社会中介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同时,我区将健全“大关爱”工作体系,结合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特征,健全完善权责对等、容错纠错、培养锻炼、身心调适、激励保障等干部关心关爱工作机制,并分领域分系统抓好干部关心关爱任务落实。
我区将设立“大关爱”专项基金,有效整合关心关爱、优抚保障相关政策文件,采取财政划拨、党费支持等方式,设立干部关心关爱专项基金,重点向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困难家庭给予关爱慰问、资金帮扶。值得一提的是,我区将运用数字化等手段,探索开发干部“暖心e站通”应用场景,嵌合各职能部门暖心关爱举措,迭代升级“健康服务基站”“暖心预警哨站”“干部倾诉驿站”“政策咨询前站”等模块,积极打造多跨协同、柔性供给、一站集成的干部关心关爱“金名片”。
《意见》中还明确了优化提升干部关心关爱工作的措施。将深化干部正向激励,加大政治激励力度,注重使用长期在基层一线、实绩显著的干部,加大“最美公务员”“担当作为好干部”等先进典型的使用力度。将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大力选派干部参与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支持和鼓励退职退休干部到各类工作专班帮助工作或担任暖企专员,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干部培训制度,拓宽镇(街道)与镇(街道)、镇(街道)与区属部门之间干部交流渠道。
着力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也在《意见》中被提及。我区将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推行镇(街道)机构编制动态统筹机制,制定公职人员容错减责免责实施办法,并对处理突发事件、承担重要专项工作的优秀干部开展及时奖励;深入开展“美丽机关”“健康机关”“服务机关”创建;以实干实绩为导向,健全完善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立体化考核制度,推行干部培训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执法队伍、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