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宁波高新区正式印发《宁波高新纾困助企稳经济政策意见》,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纾解企业困难,保持经济运行稳定,以经济高质量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助力全区经济稳进提质。
此次,纾困助企的意见主要有六条,涉及企业稳岗拓就业、服务业发展、工业稳增长、产业项目提前开竣工、经营用房租金补助、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等。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在企业稳岗拓就业奖励方面,对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企业(或机构)及年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按2022年度新招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员工人数(需满足社保缴纳3个月及以上),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家企业(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针对服务业发展的奖励,主要是对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按照销售额的0.048%给予奖励;对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企业(或机构),2022年度单季度(3月-5月、6月-8月、9月-11月)营业收入环比为正增长且较上年同期每增长3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单季(或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工业稳增长奖励方面,对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C、D类除外),2021年工业产值在4亿元(含)以上的,2022年单季度(4月-6月、7月-9月、10月-12月)环比为正增长且较上年同期每增长10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单季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21年工业产值在4亿元(不含)以下的,2022年单季度(4月-6月、7月-9月、10月-12月)环比为正增长且较上年同期每增长500万元的,给予3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单季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产业项目提前开竣工也有奖励。《意见》规定,对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工业用地项目,给予提前开竣工奖励,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开工节点以统计入库时间为准,竣工节点以竣工备案时间为准,是否提前以土地出让协议约定做比照。开工已奖励的,竣工不再奖励。
经营用房租金的补助主要体现在:对承租区内办公用房或厂房的规上企业(或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给予3个月实际缴纳租金的30%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承租方和出租方有关联关系的不予以补助,已在区内享受各类房租补助及减免的企业不予以补助。(厂房租金最高按不超过每月2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最高按不超过每月40元/平方米计算)
此外,在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上,根据宁波市统一部署,实施"2022畅享高新·你买单我助力"消费促进活动,派送总额1000万元消费券,活动期限至6月30日,用于促进餐饮、零售、家居等消费市场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