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带队来余杭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哮虎,副市长刘嫔珺,区领导阮文静、朱红耀、吴伟强等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余杭街道永安村、径山镇麻车头村、径山书院、小古城村和余杭农业博览馆(余杭乡村振兴展览馆),实地视察我区乡村新业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市、区两级政府有关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余杭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不断强化要素集聚、完善支农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推进“产、村、人、文”全方位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乡村振兴“全国样板”。2021年全区实现农业增加值41.63亿元、增长2.1%;村经营性收入8.46亿元,村均592万元,同比增长21.9%;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8705元,增长10.4%,绝对值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位,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58:1,在农民高质量增收的基础上实现了高水平的城乡均衡发展。在乡村振兴专项考核中连续三年蝉联全市第一、全省优秀。
李火林对余杭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情况表示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为杭州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乡村振兴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坚决推进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全面实施,紧紧围绕推动产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等制度措施以及法律法规职责落实,抓紧抓细、落地落实,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以乡村党组织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