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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通则》
发布时间:2022-06-02  来源:马鞍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5月3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马鞍山《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地方标准通过评审即将发布。该标准也是我省首个“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地方标准。

  《通则》从企业履行主体质量职责、内外部质量控制情况、信誉和风险要素进行量化评估,将企业分为AA级、A级、B级、C级,同时根据产品市场流通量、产品流通的环节、产品危害类别、危害程度、危害概率等要素,将产品分为高风险类、较高风险类和一般风险类。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企业分级和产品分类状况,采用矩阵法对不同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如AA级企业生产高风险类产品,则给予责任监管,即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双随机”方式,按50%比例对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C类企业生产高风险类产品,则给予加严监管,即按100%比例对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进行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此外,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发生变化时,监管部门还将根据分级分类监管的结果,重新对企业进行评价并确认该企业下一年度的监管方式。

  《通则》的实施对企业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企业评级为AA级或A级,将被择优列入质量标杆企业进行培育;企业评级为B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风险分析和质量帮扶,对质量风险较大的企业,则要进行预警或专项监督抽查;企业评级为C级,市场监管部门则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履责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列入产品质量黑名单并对外公示。

  据了解,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是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创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大胆尝试和探索。近年来,为破解基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针对性不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经费不足等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思维方式,一手抓依法行政提效能,一手抓“放管服”改革,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创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通则》的实施,为工业许可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分级分类监管提供给了基础和依据,将填补我省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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