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监委出台专门意见,提出十方面具体举措,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上。要加大约谈提醒、问责追责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结合“走亲连心解难题”大走访活动,区纪委监委将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涉企部门(单位)深入企业宣讲扶助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排查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研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整体安排,区纪委监委将开展涉企领域专项巡察,重点聚焦巡察对象落实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主体责任情况,围绕优化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培育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
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区纪委监委将督促规范党员干部兼职行为和离(退)休或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严格落实利益回避制度,重点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资金拨付、公共产品供给等领域的利益冲突问题。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利用职权,索取和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收取礼金礼品礼卡,违规借贷放货、违规理财、揽储揽保等问题。
区纪委监委把建设清廉企业作为清廉上虞建设的重要细胞,向设有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延伸拓展纪检工作,完善企业廉洁内控机制,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清廉引领作用。探索建立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违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经营、商业贿赂问题。
既要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的要求,又要服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大局。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在办好案件查清问题的同时,将严格遵守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切实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区纪委监委还推行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各级党组织和干部在坚守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和党纪高压线的前提下,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符合政策法规的新思路、新举措,创造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