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首办“歇业备案”业务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今日象山 发布开发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
近日,石浦十七鲜水产品经营部负责人林女士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石浦分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成功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歇业备案”登记。这是自《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象山办理的首例“歇业备案”业务。
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首设的“歇业制度”明确提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可达3年。
“歇业制度相当于按下‘暂停键’,为市场主体“停机保号”、提供缓冲期。”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受客观原因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类似这种情况,就可以考虑申请‘歇业备案’,自主进入‘休眠期’,休养生息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