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开发区:江苏花桥经济开发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5月19日,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定的背景、宪法基础,并进行文本解读、案例分析。市委常委,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晖主持学习。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王建华,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浦建宏、朱启松、景惠中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一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二要在学法用法上落实落细。各部门要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深入学习,充分理解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把出台背景搞清楚、把目的意义弄清楚、把职能职责理清楚,切实做到精神贯彻“准”,安排部署“快”,工作措施“实”。三要在家教家风上久久为功。各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准确把握家庭建设的重要原则,着重研究建立多方联动、各展所长、共同推进家教家风建设的制度机制,共同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见成效,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
国浩(苏州)律师事务所柳一舟进行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