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开发区作为全市首个“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试点工作地区在全市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开发区作为全省首批“双合同”管理试点地区以来,通过规范各类框架协议和法律文本,最大程度避免新签约项目造成违约和土地闲置,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显著提升。2022年初,根据省厅、市局《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提升连云港自由贸易试验区首位度等工作要求,区资源分局牵头承担了“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起草。
通过前期摸排调研,经过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多轮论证,开发区资源分局起草了涵盖职能部门责任清单、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环保等各项控制性指标在内的《关于开展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改革试点(试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提请开发区管委会正式印发。
方案的实施,一是明晰了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前置条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明确了企业投资项目投资强度、税收产出等“硬约束”控制指标,探索设置人才、技术、品牌等“软指标”,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通过建立健全了“标准地”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管,特别是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环节的监管。形成了“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供应模式。旨在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仓储、研发类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开发区资源分局将进一步细化管理操作流程并试行出让,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开发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