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龙泉法院召开“调解大会”传帮带座谈会暨“青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叶爱英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姜伟忠主持,全体院领导、中层以上干警及全体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法官助理董晓宇、刘勇力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分享参加“调解大会”的感悟和收获,员额法官吴孝森分享了调解工作经验。
董晓宇:在调解工作过程中不仅要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也需要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做好群众工作,用“走出办公室去办案”的理念去要求自己。
刘勇力:要坚持案件全生命周期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有耐心,并且要进行不断的反省总结。
吴孝森:调解工作要有扎实的业务功底,确保调解质量;要把握好调解的时机,提高调解效率;要善于借力,调动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等力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善于谋划,拓宽视角审视案件,倾力调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退休法官龚贤伟、许志军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谈人生感悟。
党组书记、院长叶爱英代表院党组为5月份退休法官龚贤伟、许志军献花,并对他们为龙泉法院多年来发展付出的汗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叶爱英院长指出:
调解是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也是最佳的结案方式,要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
关于调解工作,叶院长分享了个人工作经验:
要熟悉案件情况,找准争议焦点
要仔细阅卷,理清法律关系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诉求、抗辩理由,对案件及案情做到心中有数;要多做交流,了解案件的背景及主要症结,探知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要善于总结,梳理当事人诉求和争议焦点,平衡双方利益诉求,适时提出合理方案。
要讲究方式方法,倾听说理并重
既要做到耐心倾“听”,又要有理有据地“说”服当事人;既要会算“经济账”,提醒当事人诉讼存在的风险和成本,又要会打“感情牌”,劝导当事人理性处理矛盾;既不吝啬“正面激励”,及时对当事人予以肯定、鼓励,又要处处体现“法律尊严”,对当事人提出的一些人身攻击性语言、明显错误或不当观点,及时予以制止和引导。
要拓宽办案思路,巧借外力调解
要积极争取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助和配合,发挥其贴近基层、群众信赖的优势,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要坚持原则、守住法律底线,积极争取支持、理解,“顺势”或“借势”促进案件调解。
要灵活适用法律,掌握调解时机
对法律关系复杂、双方矛盾积怨较深、纠纷调处时间长、赔偿标的高以及当事人思想偏激的案件,要善于抓住相应调解时机,固定当事人诉求,避免思想反复造成工作被动。
要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司法智慧
要不断提升对法律综合性的把握和运用能力,强化法律业务知识和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知识储备,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群众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