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农业局获悉,全区现有15家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全部顺利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实现“转籍”,这也标志着全市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转籍”任务过半。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后,这批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确立了法人主体地位,将进一步缓解社员在生产、生活和创业上的资金借款难问题,发挥社员间资金互助作用,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奠定基础。
据了解,自2009年我区成立首家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以来,全区各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累计向“三农”投放互助金达45亿元。15家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经营总规模达5.66亿元,成员数1.48万人,占全市可“转籍”数量的60%。“转籍”任务艰巨,在此过程中,全区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区街联动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8个部门组成的“转籍”工作指导组,按照“一社一策”要求,逐社制定“转籍”工作方案,攻坚克难,合力推进,并因地制宜编印“转籍”工作指导手册、建立“转籍”工作QQ群,全天候在线指导,形成了“一个小组、一个手册、一个工作群”的指导模式。进入10月份以来,我区15家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先后都成功召开了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资金合作社《“转籍”工作方案》《资产评估报告》《合作社章程》《资产转让协议(草案)》等一系列文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形成了大会决议,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转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转籍”立足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区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逐社进行风险排查,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并建立区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资金存储银行的风险准备金统管制度及理事长风险保证金制度,风险金总额近1亿元,有效防范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在“转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此外,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15家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转籍”工作开展合规性核查,确保不带病“转籍”,进一步保障了“转籍”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