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带队来我市,就《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陆平、金辉,我市领导张昆仑、郭浩良、杨炬参加。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店口镇执法中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信息化平台建设现场,检查组详细询问了机制保障、多跨场景应用、人员配置和整体智治等情况。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及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条例》宣贯力度,进一步顺畅体制机制、优化评价体系,努力破除监管与执法“两张皮”现象,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管出公平与实效。
检查组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绍兴市及我市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汇报。在肯定前阶段成效的同时,检查组表示,此次改革是绍兴市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法治保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政治引领,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按照绍兴市委总体要求,抓紧完善顶层设计,优化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进度,努力推动形成与网络大城市相统一的现代执法体系,形成与共同富裕地相匹配的良好法治环境。
检查组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执法扰企扰民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绍兴标识度的应用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要坚持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条例》实施的综合效果,同时关注《条例》与改革试点任务的匹配性、适应性,确保《条例》始终为改革提供科学完善的法治保障。要坚持数字赋能,在数字支撑下抓创新、抓提升、抓打通,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功能、深挖潜力,打破执法“信息孤岛”,打造出更多实用、管用、好用的应用场景。要坚持系统观念,在改革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全市大局”和“本地实际”、“牵头抓总”和“各司其职”、“制度供给”和“基层需求”等方面的关系,做到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以高质量改革助力绍兴市率先走出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整体智治之路,建设高效和谐的善治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