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秉持融合发展思路,将开展人民调解与“微网格”建设、乡贤选聘、万人起诉率压降有机结合,通过打造一支高素质乡贤调解队伍,全面激活县、镇、村三级资源,充分有效发挥出社会矛盾调解智囊团、生力军作用,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呈现新导向、新气象。
深度发动,广布招贤榜。围绕“乡贤不‘闲’调和万家”主题,将乡贤调解队伍培育项目纳入人民调解年度规划,明确牵头科室,制定方案,完善细则,高效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面向基层,广发“求贤令”,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制发登记表,发动司法所、调委会、调解室共同参与,全面摸底,彻底弄清基层“五老”和优秀村干部底数,通过整理相关事迹,对调解协议书质量作综合评价,统筹推进人员选聘。将一批富有责任心,声誉良好,具备一技之长者,纳入考察范围,持续扩大乡贤调解后备军。共有28名准乡贤调解员被列入考察。
关注实效,严把选贤关。依托三调对接平台,提供实践锻炼机会,依靠准乡贤调解员,建立多元解纷外援团。采取结对互助模式,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压担子,交任务,积极鼓励乡贤们发挥自身影响力,牵头处置“老大难”矛盾,推动实现动态选贤。将现代化技术、设备运用,首度纳入对乡贤调解员的素质评价。通过建立一整套遴选机制,实现良性竞争。仅县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一家,就联系、委培了6名乡贤调解员。
分类培养,发挥贤助力。采取试点先行,个性化发展,“老带新、一对一”策略。优先选择城关镇、射阳湖镇、小官庄镇,作为东、中、西三个片区的示范点。即时导入个人调解、家事调解、派驻调解等专业资源,形成区域内部一体联动格局,推动乡贤调解员加速融入本地区特色调解服务项目。结合定向培养、专题培训、专项补助,成功开辟出以婚姻家庭矛盾,渔业渔民矛盾,征地拆迁矛盾调处为内容的乡贤调解新“三大板块”。在整合力量,集结资源的同时,体现更强针对性。
大力宣传,营造用贤风。贯彻亲民化、品牌化方针,全力营造乡贤调解活跃氛围。依托本地报刊、杂志,积极推送乡贤调解信息。进一步抓实个人调解机构授牌、命名工作,连续新增设立以乡贤为业务骨干的调解室14家,首创建立一家成规模乡贤调解机构,并通过积极争取,成功申报成为省级“金牌调解”。依托“一体化”平台,对现有的32名乡贤调解员,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定期组织他们参与接待咨询、走访排查、现场处纠,形成一股浓郁的礼贤、用贤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