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作为全市重点打造的氢能产业平台,正积极围绕“产业链”“创新链”等方面深入推进氢能各项工作。5月16日,记者从嘉兴港区管委会获悉,嘉兴港区日前出台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从加快氢能产业培育、增强产业创新动力、加快示范应用推广、强化要素资源支持等多个方面,支持辖区企业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氢能产业示范基地。
近年来,嘉兴港区系统谋划氢能产业发展,其中高标准打造氢能产业园,吸引了众多优质项目落户港区,形成产业集聚。
此次出台的扶持政策,旨在鼓励港区范围内现有重点氢能龙头企业立足创新发展,加大研发生产,积极开拓市场,增强企业实力;同时聚焦氢能产业链断点、弱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或投资项目。
政策明确,对落户嘉兴港区的氢能产业关键零部件或终端产品项目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5亿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生产性企业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租房补贴,根据“一事一议”执行。
在增强产业创新动力方面,政策明确,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比如,对企业建成省级氢能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采用平台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省级财政补助给予1:1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100万元财政补助,并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券使用额度;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还明确,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氢能领域技术创新项目企业,上年度实现项目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项目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除此之外,该政策还提到,针对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鼓励氢能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一定奖励;在加快示范应用推广,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使用、推广燃料电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方面给予一定补助。
据了解,除了“真金白银”的奖励、补助政策外,该扶持政策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快集聚氢能领域高端领军人才,以项目为依托,加强与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团队的对接合作,积极引进氢能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
同时,港区还将不断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建立健全国资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优质资本投入,重点投向燃料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应用及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创新发展活力;积极争取市级、省级相关产业基金配套,为产业扩容发展奠定基础。
“港区将围绕目标继续努力,聚焦聚力招大引强、项目推进、创新赋能、应用推广等方面工作,全力打造成长三角(嘉兴)氢能产业示范先行区。”嘉兴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