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庆市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1至4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5%,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扩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今年,安庆籍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39696人,比上年增加1732人,在宜高校毕业生16870人,比上年增加5302人,总量再创新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提技能,鼓励开展培训稳岗。依托安徽职业培训在线学习平台,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鼓励企业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培训课时计入总课时,待线下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兑付培训补贴。1-4月,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班96期,培训5545人次。此外,依规履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或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减负担,继续实施社保减免。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据测算,2022年1—3月,失业保险降率减费4586万元,预计全年可减轻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负担约1个亿。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可申请缓缴单位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单位名义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享受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保基本,强化失业人员保障。加大就业援助实施力度。在延续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政策的同时,允许各地结合地方防疫需要,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将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1-4月,全市累计向397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681万元,向179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