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于繁荣发展我省戏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杜金根5月11日表示,该省努力培育有利于秦腔艺术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
当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情况。
秦腔是中国最悠久的剧种之一,是陕西的艺术瑰宝,被誉为“中国梆子戏鼻祖”,在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目前,陕西省共有各类秦腔艺术表演团体173个,共有各类秦腔艺术人才426人。
《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制定戏曲类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杜金根介绍,《条例》紧扣秦腔艺术传承发展的实际,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保护传承上体现了新担当,在创新发展上展现了新作为,用秦腔艺术的新气象、新辉煌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此外,《条例》阐明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遵循的原则,明确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的对象,从组织领导、加强规划、部门职能、院团建设等相关方面,对推动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依法担负起政府责任,做好秦腔艺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把《条例》明确的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培育有利于秦腔艺术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杜金根表示。
陕西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让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深入人心,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研究制定秦腔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该省秦腔艺术繁荣发展有“时间表”“路线图”。
此外,健全和完善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剧种保护、剧目创作、院团发展、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宣传普及等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市、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