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乐清市政府与温州市税务局举行“税地”合作一体化启动仪式,双方签订了温州市首个县级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的“税地”合作协议。这是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化“税地”合作的全新起点,将为乐清乃至温州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注入强劲动能。
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戴旭强与温州市税务局局长金一星一同签约,乐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汉存和温州市税务局有关领导参加。
乐清是经济强市、税收大市,去年实现各项税费收入282.5亿元、同比增长43.6%,其中税收收入158.3亿元、总量居温州第一。尤其在温州市税务局的精心指导下,乐清充分发挥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全力推动了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重点改革深入推进、重要民生有力改善。
戴旭强对温州市税务局一直以来关心指导、大力支持乐清发展表示感谢。他说,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机制创新年、改革探索年、成果展示年。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快推动双方合作内容项目化、载体化、具体化,明确任务清单、实施标准、时间节点,并建立反馈复盘机制,具体包括为乐清精准分析把握经济运行动态和宏观形势提供有力支撑,从而更好地指导地方经济科学健康发展;进一步用好现有政策工具,在发挥税收杠杆和指挥棒作用上再努力、再探索、多创新,争取更多国家资源让利于企业、为企业赋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奋力打造“税地”合作的示范标杆。同时,乐清将尽其所能为税务部门提供服务和保障。
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刘小涛重要指示精神,金一星表示,税务部门一定会全力支持地方政府工作,落实好今年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满足市场主体对宏观政策的第一期待;同时,抓好税收经济分析,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打造市域税务一体化智治体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税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