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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乡村振兴新政实现无感落地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全面胜利,“351”“180”等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要逐步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所有人群回归三重保障制度框架。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近年来我市以精准测算为先导、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强化宣传为抓手、以数据监测为驱动,实现医保乡村振兴新政“零举报、零投诉”无感落地。

  市医保局提取2020年全年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数据,强化数据分析,在执行大病保险对重点困难人群倾斜支付,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调整之后,芜湖市2022年大病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增加128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出预计增加5352万元。为避免基金收不抵支,市医保局及时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筹资标准由80元增加至110元;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2022年起,市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每年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由原2016年及以后贫困人口拓展至特困、低保和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由特殊慢性病扩展至所有慢性病,同时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确保重点困难人群待遇不降低,有效实现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

  2022年以来,我市共计13.13万人次享受三重制度保障,其中住院1.3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43亿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共计支付1.28亿元;门诊慢性病11.7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7614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共计支付6844万元。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综合报销比例接近90%,有效减轻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

  为构建起防贫长效机制,医保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一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定期将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的参保居民信息,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及时预警、提前介入,跟进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将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动态调整后的医疗救助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待遇及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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