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区长叶枝利作2021年海曙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铭龙、陈小春、舒建国、史卫东、曹杰出席。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2021年海曙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2021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审议了海曙区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域治水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2021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阶段要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抓牢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牢机制建设,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抓牢数字化改革,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不断开创法治海曙建设的新局面。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意所向。2021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从我区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环境治理持续向好的基础尚不稳固等短板仍较突出。下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
锚定目标、久久为功,推动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为协同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会议强调,治水攻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当前,海曙水利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治水工作短板依然明显,解决好水的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要坚决落实省、市、区委对治水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精准发力抓好全域治水,必须用法规和制度加以保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通过的全域治水决定,确保治水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