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美月主持会议,副主任邵接后、马学华、方来寿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季必俊,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休宁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稿)》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汪美月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损害的基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盘活利用,加强配合,做到产权明晰、管理有序、信息共享,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让国有资产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政府性投资项目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切实规范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围绕年度计划目标,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增强“服务员”意识,扭住“满意度”关键,提升“一站式”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为依法规范履职提供了依据,大家要严格依法办事,执行工作规则,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会议指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一府一委两院”要顺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与人大法制委等机构的联系配合,加强协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县政府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万安镇、山斗乡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