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25 来源:海曙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宁波望春工业园区
4月22日上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副主任陈小春、舒建国、史卫东、曹杰出席。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2021年海曙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区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实现行政案件、败诉率“双下降”。下步,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海曙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域治水的决定(审议稿)》。会议认为,就全域治水工作作出决定,是认真贯彻全区治水大会精神的需要,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也是推动落实区人代会关于全域治水议案的需要,是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掀起治水高潮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并提交常委会审议作出决定。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域治水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方案。会议认为,要针对汛期特点,开展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活动,提高全域治水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
会议研究了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