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三调”工作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国土资源家底。该区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一)耕地12092.79公顷(181391.85亩)。其中,水田8856.88公顷(132853.20亩),占73.24%;水浇地3044.35公顷(45665.25亩),占25.17%;旱地191.56公顷(2873.40亩),占1.59%。
(二)园地1441.34公顷(21620.10亩)。其中,果园1214.62公顷(18219.30亩),占84.27%;茶园0.15公顷(2.25亩),占0.01%;其他园地226.57公顷(3398.55亩),占15.72%。
(三)林地3156.42公顷(47346.30亩)。其中,乔木林地224.33公顷(3364.95亩),占7.10%;竹林地12.48公顷(187.20亩),占0.40%;灌木林地0.23公顷(3.45亩),占0.01%;其他林地2919.38公顷(43790.70亩),占92.49%。
(四)草地584.09公顷(8761.35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60.48公顷(907.20亩)。均为内陆滩涂。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240.58公顷(198608.70亩)。其中,城市用地2526.15公顷(37892.25亩),占19.08%;建制镇用地5070.65公顷(76059.75亩),占38.30%;村庄用地5531.57公顷(82973.55亩),占41.77%;采矿用地2.40公顷(36.00亩),占0.0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9.81公顷(1647.15亩),占0.83%。
(七)交通运输用地2722.95公顷(40844.25亩)。其中,公路用地1901.56公顷(28523.40亩),占69.83%;农村道路749.27公顷(11239.05亩),占27.52%;港口码头用地69.95公顷(1049.25亩),占2.57%;管道运输用地2.17公顷(32.55亩),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12.61公顷(102189.15亩)。其中,河流水面4104.33公顷(61564.95亩),占60.25%;湖泊水面87.43公顷(1311.45亩),占1.28%;坑塘水面1252.76公顷(18791.40亩),占18.39%;沟渠699.58公顷(10493.70亩),占10.27%;水工建筑用地668.51公顷(10027.65亩),占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