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需要出台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深化融资供给侧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上进一步下功夫。
调查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具有三个突出的结构性特征:一是流动性资金需求大于投资性资金需求;二是技术升级资金需求大于产能扩张资金需求;三是融资扩张需求强烈,但投资需求受到市场预期和企业成本偏高的抑制。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需要出台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深化融资供给侧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上进一步下功夫。
深化融资供给侧改革,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深化融资供给侧改革,就是要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结构性特征,通过适当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形成政策合力,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一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保障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市场主体地位。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信贷业务和内部考核等方面不应有任何所有制歧视。二是综合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在银行贷款、企业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三是将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纳入宏观审慎评估,引导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发挥信贷主渠道功能,提高民营企业信贷融资可得性。银行贷款是民营企业获得融资资金的主要渠道,但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出于强化风险管理的需要,容易对经营稳定性较弱、信用风险较大的民营企业采取“断贷、抽贷、压贷”措施。对此,要在市场纪律和政策支持上统筹施策,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尤其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优化流程、缩短链条、降低成本,坚持市场化定价原则,严格遵守风险管理纪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还要充分利用流动性管理、信用支持担保工具和差异化监管等手段,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一方面,发挥好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以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为契机,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功能,发挥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基础功能和担保增信作用,加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私募债等融资工具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发挥好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适度加快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节奏,抓住科创板设立和注册制改革的机遇,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对出现股票质押融资风险特别是面临平仓的民营企业,在不强行平仓的基础上,“一户一策”评估风险、制定方案,采取补充抵质押品等增信方式,稳妥化解其流动性风险。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需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实现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让民营企业家安心谋发展。只有民营企业增强投资意愿、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质量,才能实现融资供给与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高度契合,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轨道的步伐才能更加稳健。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政方针。党的十九大报告已经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这说明,我们党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因此,必须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尊重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保护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在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产权制度、防止市场垄断等方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把握好去产能、去杠杆政策实施的节奏和力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应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去产能、去杠杆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不能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应更多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去杠杆,处理好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把握好结构性去杠杆与强监管、稳增长之间的平衡。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实质上就是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应着力增强政策含金量,深化增值税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让企业切实享受到减负政策带来的好处。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进一步落实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落实和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综合抵免政策,减轻“走出去”企业的税收负担。(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