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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春季网络招聘会 125家企业提供1640个岗位
发布时间:2022-03-31  来源: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开发区: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日前,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切实做好单位和人才的“云”端对接,引进一批符合园区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组织举办“才聚药城·云端筑梦”2022年春季大型线上招聘会,通过空中双选会的形式帮助企业广纳贤才。

  本次线上招聘会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4月29日,该区共有125家企业“端出”1640个岗位、共计3396个人才需求,年薪最高达到200万元。人才需求方面:按学历,硕士及以上人才需求共358个,本科需求共1512个;按层级,高管岗位人才需求共58个,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需求共240个;按职能,研发类岗位需求681人,生产类岗位需求587人,质量类岗位需求640人,检验类岗位需求237人,职能类岗位需求609人。

  在人才政策方面包括:(一)支持企业高薪揽才。对企业全职从市外新引进年薪超过40万元的各级各类人才,每年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工资(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数作为年薪认定标准)的30%,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50万元/年,同一企业补贴最高150万元/年;按照所引进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金额,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人才本人。每两年评选10家人才集聚杰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二)提高购房补贴额度。对在泰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给予5-20万元购房券。其中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7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14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在泰领办(创办)企业或者全职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的人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给予10-200万元购房券。对往届本科以上学历且40周岁以下毕业生,首次来泰企业就业创业的,参照以上标准发放购房券。根据《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评选出的“科技创新十佳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每积满100分可在下一年度内推荐1名全职人才破格享受购房券推荐对象应在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作用发挥突出、有较好工作业绩。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对照标准提高一个层级申领;大专学历及技能人才按照大学本科标准申领。已享受过购房券待遇的,不得重复申领。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泰应聘。对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泰企业发生真实有效面试行为的拟录用人员,给予毕业生面试应聘补贴,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专科和本科毕业生1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

  (四)扩大租房补贴范围。对外地来泰或者泰州籍跨市(区)在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全日制职业院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

  (五)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对企业新录用的首次来泰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除外)目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给予企业500-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其中本科毕业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补贴主要用于奖励直接从事招聘录用毕业生工作,且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提高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六)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协作。吸引市外各类院校向本市输送毕业生,每成功推荐1名本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来泰企业就业,毕业生在泰州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给予学校1000元/人的推荐就业奖励。鼓励驻泰高校育人留人,教育、人社部门对驻泰高校毕业生的留泰就业情况(按照毕业生实际在本市企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进行专项考核,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高校,超额完成部分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推荐就业奖励,用于专项奖励学校直接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优秀教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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