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让办照更便民高效
发布时间:2022-03-29 来源:泰兴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
日前,泰兴经济开发区某企业工作人员周某到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窗口办理外资企业泰兴中燃燃气、泰兴中燃热电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予以登记,并及时向周某发放了新的营业执照。周某说:“以前像这种情况,一般要三个工作日办结,现在可以当场办结,减少了企业办理成本。”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要求,确立了形式审查制度,进一步简化了登记环节和材料,由之前的受理、审核两个环节调整为登记一个环节,明确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要当场予以确认登记,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该局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合理限制,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释放改革红利,让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地发展。自《条例》实施以来,已新登记个体工商户828户,全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