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力争供应建设用地1万亩以上,计划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供应4000亩以上;对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所需规划指标,优先纳入市统筹保障范围。记者从市资源规划局获悉,《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统筹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旨在统筹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加快推动全市重大标志性工程落地见效。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共有十条,首条便是有效保障发展用地空间。“对我市确定的‘十四五’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项目纳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项目实施预留空间。”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所需规划指标,将优先纳入市统筹保障范围。
土地是项目建设的首要保障,《意见》中有多条均涉及建设用地保障。在积极创新土地供应模式上,实施优先保障产业用地的倾斜政策,鼓励产业用地采取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例如“工业+科研”“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今年全市力争供应建设用地10000亩以上,其中产业用地占比40%以上。另一方面是要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盘活,今年全市计划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供应4000亩以上,消化供应批而未供土地3000亩以上,未供建设用地批次盘活产生用地指标500亩以上。同时通过各类途径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耕地占补平衡一直是项目推进前需要优先解决的难题。《意见》提出,要多渠道缓解耕地占补平衡瓶颈。在积极争取国家统筹、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的基础上,强化市级指标统筹,合理精准使用各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建立有序的指标配给和调配制度。大力度推进垦造耕地三年行动,充分挖掘各地造地后备资源潜力。“推进审批数字化改革,迭代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该负责人介绍,通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实行用地用海报批容缺受理,并依据“白名单”制度,对省级以上和部分市县产业平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需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调查。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建设项目用林保障力度、加快历史遗留围填海处置进度、稳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不动产数字化改革、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举措等。
“通过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强保障、优配置、优服务’工作,提升自然资源要素精准保障能力,拉动扩大有效投资。”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