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
发布时间:2018-12-06 来源:北京晨报网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昨日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此次调整一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二是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新版清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公告的两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同时废止。
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2016年3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记者 刘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