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南大院光伏发电项目全面建成投用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机关事务局 发布开发区: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新路径,区机关事务局积极响应,在全市率先推广党政机关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与扬州日利达光电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以区政府南大院为试点,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办公楼屋顶的公共资源,建成1800平方米楼顶光伏发电项目并全面投入使用。光伏发电使用以来,月均发电量4.25万KWH,每月可节约燃煤14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吨。区政府南大院每年需用电60多万KWH,光伏发电全部投产后,南大院83%的用电量得以解决。此外,该项目用电源头与用电侧距离更短,减少了对集中电网供电的依赖和传输过程中用电损耗,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同时屋顶光伏板对下层有一定隔热作用,间接减少各楼层夏季空调使用,节能效应进一步彰显。
区机关事务局将以此项目为契机,积极在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中推广光伏发电,推动资源集约开发、降低电力尖峰负荷,促进全区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