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盲道地点处于界面不清处、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处的‘三不管’地带,如今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做到了‘三都管’”,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对盲道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监督评议,对涉案盲道整改及检察机关履职作出这样的评价。近期,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
从用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到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该院在办理盲道公益诉讼案件中,主动探索作为,引入外部监督力量,精心规划公益诉讼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最佳路径。从随机选到协助定向选、从请进来到走出去、从现场监督到再次“回头看”、从单次监督到多次评议……这些创新探索,体现了该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更多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呼声,借助民意支持深化办案效果,不断增强外部监督的实效性。
“案件涉及市政建设领域专门知识,希望邀请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承办检察官提出监督申请时表示。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案中往往需要用到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决定了参与监督的人员既要熟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活动,又要兼具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两者缺一不可,客观上对人民监督员的素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也需要在人民监督员选派机制上有所回应。
该案探索“随机抽选为主,指定人民监督员为辅”的人员确定机制,因“案”制宜选派专业对口或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公益诉讼办案活动。通过将人民监督员精准配置到“专业对口”的案件中,加强了监督刚性。“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不仅拓宽了我们的办案思路,也让办案活动更有底气了”,承办检察官说道。
针对公益损害事实持续存在的特点,决定了办理此类案件决不能远离现场,要站在现场看问题、找对策,进而以现场亲历性有助于提升监督精准度。在案件办理中,该院坚持“站在盲道上解决盲道问题”,二度邀请人民监督员赴现场查看情况,争取以走出去的“脚力”加强发现问题的“眼力”,让人民监督员在“事中亲历”中开展沉浸式监督。“对该案的监督要继续下去,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要对现场整改情况‘回头看’”,人民监督员提出。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2年2月9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盲道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肉眼可见的整改效果,让人民监督员不禁感概:“这里的盲道情况比去年我们来看的时候好太多了”。人民群众的评价是衡量办案质效的最终标尺。人民监督员现场“验收”,体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节点、全流程的监督。
窄窄的一条盲道,牵涉多个职能部门。各方职责边界在哪里?如何督促整改……多头繁杂的问题,需要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主动靠前履职。该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依职权充分摸排调研,围绕办案关键环节,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合力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去管”:第一阶段注重“知”,向人民监督员全面通报案件前期办理情况,让其心中有数;第二阶段注重“明”,带着问题查看现场,进一步明确监督难点;第三阶段注重“解”,与相关职能部门一同商讨落实方案,制定务实管用的落实方案;第四阶段注重“效”,紧盯办案“最后一公里”,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下一步,该院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相关部署,坚持开门纳谏,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在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上下功夫,制定好四大检察全面接受外部监督的”路线图“,保障外部监督效果的最大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