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2022年颁布的首部浦东新区法规,《若干规定》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赋予市场主体更大自主权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商事通行规则,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实际需求,《若干规定》明确由登记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予以认定并公示,最大限度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交还企业和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例如,高频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事项。以往,市场主体修订公司章程或内部高管出现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均需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消耗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若干规定》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相关高频备案事项改为“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事项。今后,市场主体只须在设立或者事项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一网通办”平台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无须到登记机关备案。
2017年起,浦东新区探索在自贸区范围内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试点。《若干规定》固化了该项改革措施,并打通了浦东新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三个登记机关的备案通道。今后,浦东、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的市场主体在住所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可备案多个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无需另外办理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了“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点经营”。此举对推动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和临港新片区改革开放联动、创新发展协同也是重大利好。
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是该政策的首批获益企业之一,昨日该企业取得跨浦东和自贸区两个登记机关的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该企业负责人说:“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只能去自贸区新设一个分支机构,费时费力。现在只要申请经营场所备案,当场就可以拿到备案通知书,非常方便。”
此外,《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市场主体执照上仅需登记主营项目、许可项目以及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超越登记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不予处罚。通过简化经营范围登记信息,赋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也为市场主体寻找发展新赛道新空间提供了更多便利。浦东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分局注册一科科长施文英表示:“《若干规定》推出部分变更事项不再收取企业自治性材料、相关高频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等新举措,在充分尊重企业自治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登记效能。”
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市场主体才能发展得更好。《若干规定》结合“放”的具体情形,创设“以托管机制为抓手、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为改革和市场主体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这也是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浦东新区于2015年起率先探索“律所作为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此次《若干规定》创设的“托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托管服务机构权责,有助于通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集中登记地、有关行业协会提供相关服务,履行好管理方职责,发挥托管服务机构的共治功能,切实防范市场风险。
当前,浦东经认定的集中登记点、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已达136个,先后为6万余户市场主体提供了住所入驻服务。托管服务机构功能升级,不仅能帮助市场主体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也有利于“以点带面”,推动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和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集聚发展。
此外,《若干规定》还构建了以信用分级为标准的监管体系,将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事项和留存文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并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
让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
《若干规定》还推出了优化服务的若干举措,有利于从根本上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感受度。
《若干规定》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最大程度简化申请材料,充分还权于企,首创提出在股东登记确认环节不再收取转让协议,除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外,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任免职文件等。今后相关内部自治性材料由市场主体自行留存备查,登记机关将针对相关留存文件的合法、准确、完整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促市场主体完善内部自治、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此外,《若干规定》还明确“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智能化”。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彦峰表示,“这次市人大充分运用全国人大立法授权,在浦东推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是市场监管部门不断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思路,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具体举措,在商事制度改革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也是浦东对标国际通行规则,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的有力举措。相信《若干规定》的实施必将促进更多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培育雄厚根基。”
自2020年9月起,临港新片区率先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帮助企业高效便捷地进入市场。一年半以来,约2万户市场主体受益,形成了实名认证、申报承诺、形式审查、登记确认、监管纠错“五位一体”的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临港经验”,并被今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所吸收。此次《若干规定》巩固和扩大了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成效,以立法形式对登记制度的改革创新举措予以了固定。
《若干规定》颁布后,上海广全药业有限公司、迪湃港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芯畀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成为首批政策惠及的企业。
上海芯畀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因为疫情原因,部分股东不能到场。但通过此次实施的营业执照办理远程身份核验,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全国各地,甚至在国外实现24小时全天候远程身份核验,解决了难题。“办理过程中,各部门不仅全程专人跟踪服务,还现场协助办理,让我们企业感受到极大的温暖。”上海芯畀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翔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