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谯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通过“高位推动、政策驱动、共建带动、帮扶拉动、激励调动”五项措施,引导和鼓励村集体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高位推动,构建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内容、列入各镇乡村振兴考核硬性指标,构建起区委统筹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各村(社区)具体落实的良好格局。
政策驱动,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新活力。每年制定《南谯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统筹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向涉农村(社区)倾斜,加大资金、用地、项目等政策扶持力度。对纳入区“培强扶优”工程的村除享受省、市扶持资金外,区级还给予配套扶持资金20万元。在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用于支持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形成的挂钩指标,安排5%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将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绿化造林、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已建成的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管护和经营。
共建带动,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2019年,南谯区制定“党建引领助振兴?村企联建促脱贫”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共建,实施“培强扶优”工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型、农业共营型、“三变”改革型、物业经营型、服务创收型、产业发展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积极开展信用村建设,调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0年在全区50%的村推开。推深做实村企联建,鼓励联建企业充分发挥人才、资金、技术、项目和信息等优势,从要素支持、资金倾斜、金融支持及产品销售等方面出台17条支持村企联建优惠措施。2020年以来,统筹财政资金超8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约8亿元,统筹利用土地约200亩投入村企联建项目,全区共有29个村与44家企业实现联建,带动返乡农民创业项目9个,为全区村集体年创收600余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57家,鼓励社会资本与土(林)地、人力等生产要素结合,引导本地农户实行劳务合作,共谋划“村企联建”劳务合作项目11个,累计投资额超6.5亿元。
帮扶拉动,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根据全区63个涉农村(社区)近三年的经营性收入情况开展分类结对帮扶,建立帮扶机制,区党政班子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至少确定1个村作为联系点,加强帮扶指导。推动区直部门资源力量下沉,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区直结对共建单位、选派干部单位、扶贫帮扶单位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认真制定每年度帮扶计划,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协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不少于2万元。
激励调动,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新动力。为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的激励机制,对村集体经营性收益10万元以上村,根据经营性收益年度增收情况,按一定比例增加村干部基本报酬;对年增收10万元及以下的村,按增收额的10%比例增加村干部总基本报酬;年增收10-20万元的村,按增收额的15%比例增加村干部总基本报酬;年增收20万元及以上的村,按增收额的20%比例增加村干部总基本报酬。